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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信息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8号)第二十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活动中,来自全乡的10余名干部群众结合自身经历进行阅读分享,分享书籍包括历史、文学、小说等类别,畅谈各自阅读体会,共同探讨读书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共同感受着阅读的魅力。“读书分享活动内容丰富,很有感染力和影响力,通过分享阅读不断提升自我,拓宽了眼界,增进了知识。”返乡大学生张家祺说道。阅读分享精...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25
重庆市潼南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6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6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1
通过开展阅读分享活动,进一步提高孩子们的阅读和表达能力,培养他们爱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同时也进一步丰富社区居民群众文化生活,持续擦亮“我爱韶山我的家全民阅读韶山红”全民阅读活动品牌。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4-23
在“五分钟阅读推荐”环节,书友们结合自身经历,畅谈阅读体会,探讨读书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共同感受阅读的独特魅力。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下阶段,我市将持续开展此类乡村阅读活动,吸引更多人加入阅读行列,为乡村阅读注入新活力,让红色基因在书香浸润中代代相传。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6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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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政务公开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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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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