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6293个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7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 其他行政权力
    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依据1.《预防性健康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09
  • 附件3湖南省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记录表抽对象名称:韶山市公证处抽日期:2018.5负责姓名朱颦电话13907323879统一会信用代码12430382mb137969xp行政管理机关韶山市司法局地址韶山市民主路12号抽内容和依据内容:看案件台账、案卷资料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17
  • 通过集中学习,从业人员更加确了自己的职责和责任,掌握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全面推进了我市落实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巩固农村药品“两”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创建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建设步伐。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1-07-31
  •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会办公室)实施依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8号)第二十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培训前,市文旅广体局负责就“凝聚合力靶向治旅”全行动作动讲话,号召全市旅游从业人员提升认识,共同投身韶山旅游形象保卫战,做到旅游乱象大家治、旅游环境大家管、旅游城市大家建,营造“争当旅游发展参与者、旅游秩序监督者、旅游形象维护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擦亮韶山“窗口”“名片”“品牌”,吸引更多...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06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4
  • 重庆市潼南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