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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重庆市潼南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乡镇部门
韶山新闻网讯(文利汤英)1月19日,在市政府办、拆违控违办、国土局、旅游局、公用事业局等10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清溪镇组织150余人,对花园村日新组开展了一次集中拆违行动。副市长周中秋现场指导。本次行动共集中拆除违章建筑30多处、3000余平方米,对遏制违章搭建势头蔓延起到了震慑和警戒作用,有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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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2
乡镇部门
现场拆除前,执法人员详细向违建户及其家属做好法律条例解释工作,说明应拆除的理由,最终取得了理解,随即将违章建筑拆除完毕。今年以来,杨林乡铁腕开展拆违控违,建立联点包户机制,督促户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加大拆违巡查处置力度。同时,利用7支巡逻队和网格化管理,乡村干部分片包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巡查,加大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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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1
政务公开
据了解,这些违建户未经任何部门审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擅自抢搭抢建违章建筑,阻碍了我市重点工程韶山市旅游主干道项目的施工建设,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韶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上述违建户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对这股歪风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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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1
行政许可
类别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二十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住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申请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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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审核转报类事项
类别审核转报类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0】73号)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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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新闻出版版权
1.市长信箱2.市长热线:123453.“扫黄打非”线索举报电话:55684863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韶山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杨扬胡曦)4月1日,韶山汽车站恢复全线客运,班次恢复量达70%,为全面复工复产提供运输保障。记者在韶山汽车站看到,购票窗口前和候车室里,工作人员正耐心进行疏导,确保站内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不拥挤;同时,严格按照核定的班次、站点和线路售票检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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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3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港澳办公室、市统计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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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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