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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9月17日向市长信箱反映韶山南站公交站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一事
2015-11-05
政务公开
()【第二十三条】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安全职责,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四条】9.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23
政务公开
()【第二十三条】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安全职责,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四条】9.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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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3
政务公开
()【第二十三条】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安全职责,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四条】9.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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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3
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5月9日韶山市2020年建立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行动方案为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湘办发〔2018〕24号)以及《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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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7
公共法律服务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6
韶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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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6
乡镇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谁排污谁付费、谁受益谁负担”和有偿服务等原则,向产生农村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以及农村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专门用于公共区域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和方式等,由村民委员会与产生农村生活垃圾的单位、农村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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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8
此次培训旨在全面推广使用湖南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信息平台,让全市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熟练掌握信息平台使用方法,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准确完整及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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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8
公共法律服务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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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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