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4734个
重大建设项目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1
韶山市发改局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1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8
行政处罚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环境保护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转让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没收转让者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下罚款。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办事直通车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04
要闻转载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2-19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04
公益事业信息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文化体育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33号)第三十六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韶山市人民政府
加载中
韶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