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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个人二手住房(非住房)交易计税公示栏缴税对象税种税率说明优惠(减免)政策二手住房转让方增值税及附加税5.60%不动产权证和契税票时间按孰先原则交易房屋满两年可减免,附加税个人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00%按财产转让所得20%核实征收交易房屋满5年且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可减免1.50%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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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0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名称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经营利用证》到出售、收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售、收购、利用活动。备注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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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行政处罚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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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204号令)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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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林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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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有违法所得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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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6
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或者服务活动的网页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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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其他行政权力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审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在校学生等实行门票优惠。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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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6
审核转报类事项
第十条“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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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8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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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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