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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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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7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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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重庆市潼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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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7
乡镇部门
韶山新闻网讯(通讯员黄中华邹柳)6月30日是银田镇银田寺社区失独母亲戴国英的生日。当天,该镇开展专题活动,为这位失独母亲送上关怀。当天,该镇卫计办邀请戴国英来到镇政府机关食堂,并组织镇上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同她一起包饺子,为她庆祝生日。市卫计局负责人还给她送上鲜花和生日祝福,鼓励她坚定信心,重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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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03
回应关切
同时,每个站点周边还设置了共享电动自行车停靠点,真正畅通员工通勤“最后一公里”。潘正春两年前应聘到韶山高新区一企业上岗,家住湘潭县楠竹山镇的她此前通勤都是搭乘3路公交车,经常面临乘客多、停靠点多导致线路运行时间长等问题。韶山高新区、楠竹山两地往返服务专线的开通,让她上下班通勤更加方便了。潘正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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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8
行政许可
类别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二十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住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申请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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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审核转报类事项
类别审核转报类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0】73号)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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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港澳办公室、市统计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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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7
工作推进及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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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深圳市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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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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