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2144个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所得的,没收违所得:(一)冒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行政确认
    类别行政确认实施主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院公安部门制定。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户籍管理
    申请条件: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的居民或身份证到期需更换的成年人。办理材料:办人户口簿、到期的旧身份证(该在办理时需上缴给公安关)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15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所得的,没收违所得:(一)使虚假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重庆市潼南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27
  • 二、根天气情况滤液池存量确定开时间长短。雨季充分保时间,旱季每周处理三次以上,保在线监测水质的数据正常并及时反馈。三、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检,由中联重科提供技术指导,保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四、对滤液的处理出现非正常情况及时报告。韶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局2016年12月7日...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1-04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2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2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