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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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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乡镇部门
讨论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中国梦是要让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只有自强不息坚定梦想的奋斗,才会有当今强大的中国。大家纷纷表示,身为共产党员,理当冲锋在前,战斗不止,心系群众、尽职尽责,立足自身岗位,以最有效的实际行动,展现共产党员的风范,不断提高基层央行履职能力,服务韶山地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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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03
要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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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9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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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公益事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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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政务公开
8月18日,韶山市卫健局监督员迎着高温,冒着酷暑,重点检查了我市城镇集中式供水企业,检查后,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交流。交流中既肯定了企业为保障我市市民安全卫生用水作出的辛苦努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又指出了企业在制水流程中应该重点注意的事项。 查看水厂絮凝沉淀池&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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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8
乡镇部门
记者注意到,已经办理过“刷脸”业务的患者,不必使用身份证和社保卡,只需站在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屏幕前面,摄像头即可自动识别人脸,进入结算流程,整个过程只有几秒钟。该院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此前没有办理过“刷脸”业务,也只要进行简单操作录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后,就可以建立档案,实现刷脸结算。现场的老年患者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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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6
公益事业信息
三、节水宣传进企业。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向企业发放节水宣传资料,为企业职工认真讲解各种节水办法和知识,鼓励企业积极寻找节水空间,进行节水改造,并在企业生产线和办公场所张贴节水宣传资料600余份,张贴节约用水宣传语200余张。四、节水宣传进社区。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为主题,深入社区开展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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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2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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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今年,该局对原永义乡、原大坪乡政府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采取同步实施,联合进点,扎实调查的方法,使党政干部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得到正确认识,科学、准确地界定二人之间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与领导责任,对权力运行起到了相互约束的作用,减少了决策的随意性,增强了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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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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