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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一通电话、每一声诉求,我们都视为沉甸甸的信任与责任。“五一”假期虽已落幕,但韶山“市监蓝”的守护永不“打烊”……自“诚信韶山放心消费”创建行动开展以来,韶山市市监管和科技信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畅通维权渠道、优化处置流程。“五一”期间,现处置电话接诉量大幅度上升。这背后,是游客与监管...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21
  • 韶山市人社局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4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商务粮食局实施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七条:“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7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构及点、咨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04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地址:湖南省韶山市日月路1号邮编:411300办公室电话:0731-5568302755682485网:http://www.ssly.gov.cn邮箱:lyj2485@126.com旅游投诉电话:0731-55666111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1-19
  • 地址:湖南省韶山市日月路1号邮编:411300办公室电话:0731-5568302755682485网:http://www.ssly.gov.cn邮箱:lyj2485@126.com旅游投诉电话:0731-5566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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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林业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地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