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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6
政务公开
推荐评选先进个人公示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人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59号)文件精神,通过单位民主推荐,经局党组研究,拟推荐贺儋同志为全省人社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对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一、基本情况:贺儋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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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2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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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4
政务公开
公示表.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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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8
政务公开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3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韶山市司法局办公室反映,以单位或部门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55682336;邮寄地址:韶山市韶山大道20号,邮编4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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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5
行政处罚
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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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中共韶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中共韶山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电话:0731-55681495通信地址:韶山市韶山大道20号邮政编码: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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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公益事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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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认证机构向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区域或者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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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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