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706个

  •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新闻出版版权
    1.市长信箱2.市长热线:123453.“扫黄打非”线索举报电话:55684863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 新闻出版版权
    1.市长信箱2.市长热线:123453.“扫黄打非”线索举报电话:55684863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3月29日,在青沟水和青年灌区左干们趁着明媚的春光,正有条不紊地开展渠道加固、清淤作,计划在4-9月韶山的汛期到来之前,完成7公里的渠道整修任务,确保渠道畅通,全力保障春耕顺利进行。水利局员介绍,今年初,我市水蓄水量严重不足,全市水蓄水量在30%左右。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02
  •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宣读《禁毒法》等形式,对毒品的危害,特是新型毒品的危害作了详细解说。参与本次活动的群众达1000余,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今年以来,该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以及各种信息传播手段的势,多渠道、多举措积极传递禁毒正能量,扩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30
  • 电话12345市长信箱http://www.shaoshan.gov.cn/webapp/shaoshan/email/index.jsp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06
  •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06
  • 关于对我市2021年优质稻种植情况的公示为加我市高档优质稻推广,提升食用稻米品,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拟对全市经乡镇核实统计的高档优质稻种植情况进行补助。现将各乡镇核实的2021年优质稻种植主体、面积、等予以公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