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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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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公益事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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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行政征收
类别行政征收实施主体韶山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六十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核发证书、进行药品注册、药品认证和实施药品审批检验及其强制性检验,可以收取费用。备注药品质量检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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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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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
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宣传农产品安全知识,指导农民种植养殖。韶山市农业局0731-556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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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第二十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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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第二十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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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8
乡镇部门
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杨林乡对于厕改效果也抓得很实,严把产品质量、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关口,加大全程质量监管力度,全程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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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
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农业执法大队前往各乡镇农产品经销点督查农产品质量情况。韶山市农业局0731-556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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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事中事后监督制度
监督管理事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项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办机构韶山市林业局对象从事食用林产品初级生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以及其他规模种养殖生产基地。内容食用林产品生产行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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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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