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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版权
1.市长信箱2.市长热线:123453.“扫黄打非”线索举报电话:55684863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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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长信箱2.市长热线:123453.“扫黄打非”线索举报电话:55684863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乡镇部门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3月29日,在青沟水库干渠和青年灌区左干渠,工人们趁着明媚的春光,正有条不紊地开展渠道加固、清淤工作,计划在4-9月韶山的汛期到来之前,完成7公里的渠道整修任务,确保渠道畅通,全力保障春耕顺利进行。水利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初,我市水库蓄水量严重不足,全市水库蓄水量在30%左右。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02
乡镇部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宣读《禁毒法》等形式,对毒品的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的危害作了详细解说。参与本次活动的群众达1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今年以来,该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以及各种信息传播手段的优势,多渠道、多举措积极传递禁毒正能量,扩大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30
韶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12345市长信箱http://www.shaoshan.gov.cn/webapp/shaoshan/email/index.jsp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06
行政处罚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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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重庆市潼南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6
行政确认
类别行政确认实施主体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同时,高新投领导班子积极协同财富证券就该支债券发行工作同各金融机构进行深入对接并获得有力支持。据高新投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家多项融资政策相继出台,当前融资整体环境趋紧,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对于高新投打通直接融资渠道,助推转型发展,是一次有着重要现实意义的尝试。同时,将为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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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3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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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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