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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旅游局(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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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6
行政检查
类别行政检查实施主体韶山市环境保护局实施依据《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第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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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行政处罚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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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生态环境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8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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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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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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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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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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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3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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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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