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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名称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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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7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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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7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02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02
重庆市潼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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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7
政务公开
每一通电话、每一声诉求,我们都视为沉甸甸的信任与责任。“五一”假期虽已落幕,但韶山“市监蓝”的守护永不“打烊”……自“诚信韶山放心消费”创建行动开展以来,韶山市市场监管和科技工信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畅通维权渠道、优化处置流程。“五一”期间,现场处置电话接诉量大幅度上升。这背后,是游客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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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1
乡镇部门
与此同时,市农业局还多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传授识别假劣农资知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放心农资。市农业局此次农资执法大检查共出动专业人员20余人次,走访检查各农资经营店30余家,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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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22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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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行政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并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对比监测校验。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对比监测校验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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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1.《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使用耳机、耳塞收听广播以及查阅通讯信息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装置;按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的不得更改、毁损行驶记录仪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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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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