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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市民徐女士的来电,反映其在韶山市某盐蒸馆充值2980元,可使用20次,但目前仅使用1次想退费,与商家调无果,故拨打12345热线希望相关部门调退还卡内余额。韶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热线办派发的工单后,立刻联系市民了解情况,随后前往商家,就市民诉求与商家进行沟...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12
  • 其他行政权力
    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事项名称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旅游局(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1.《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第三十七条: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6
  • 其他行政权力
    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第4条第12点规定:进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衔接。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30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三款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行得,处销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事项名称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经营利用证》到出售、收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售、收购、利用活动。备注搜索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三款: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204令)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