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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名称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实施依据《湖南省人民防空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空警报信号发放工作。广播、电视和通运营企业等单位以及设防空警报通设施的单位接到发放警报信号的命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放,不得延误。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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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实施依据《湖南省人民防空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第二十七条: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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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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