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9584个

  • 尚有在审项目3,送审金额1374万元即将审结。在做好造审计的同时,该局将审计监督端口前移,主动参与程项目的招投标、主材采购、现场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指导,为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韶山大道的管线采购中,指导配合业主单位仅用3天就降低合同30万元。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1-19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24
  • 公示表.xl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08
  • 韶山高新区结合园区面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压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制定出台《韶山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将企业安全监督责任压到具体个人;同时,聚焦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财务审批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领域开展自自纠2次,谈心谈话10次;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14
  • 事项称行政处罚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施依认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3号)第十二条“不得利用产品认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服务认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为其...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 事项称行政处罚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施依《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第八条第二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认证委...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事项称设定依行政相对权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处罚结果。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30
  • 事项称行政处罚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施依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1号)第三十二条“认证培训机构涂改、出租、出借批准书或者以分包本机构认证培训业务、委托招生等形式非法转让认证培训业务的,责令...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