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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
农技专家针对这种恶劣天气把脉,提醒广大农户,在这期间要切实做好秧田管理工作。首先要做到通风透气炼苗,二叶期以后注意揭膜炼苗,秧苗炼苗实行日揭夜盖。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冷空气来临前采用加固薄膜覆盖、以水调温技术,及时灌水护秧,减轻低温阴雨等不利天气的危害。天气转晴后,不要急于揭膜和排水,要等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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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02
政务公开
韶山市全域空间设计(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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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7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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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8
乡镇部门
集中整治铁路沿线、如意集镇、永义集镇、g240两厢商店、饭店、农户及周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落地招牌等现象,并对镇域主次干道沿线环境进行绿地美化等。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集镇人居环境,扎扎实实把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推向深入。干群一心凝聚合力。全镇上下坚持高标定位、高位推动、高效落实。镇主要领导一线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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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1
行政处罚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环境保护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转让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没收转让者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下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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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打好管控“组合拳”,拓宽利用“新路径”为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扎实开展,清溪镇坚持“人防+技防”双轮驱动,提升全域管控效能。一方面,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常态化普及秸秆禁烧政策,在“秋收”等关键时段高密度开展宣传和“敲门行动”,确保“秸秆禁烧”要求家喻户晓。另一方面,加强应急处置,由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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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5
填补空白,共享高端红色养分作为镇中心图书馆,该馆馆藏2800余册书籍,将毛泽东思想、中共党史、国史、军史等领域的“党史专题资源”下沉至镇域核心,实现了“一次配置,全镇共享”的辐射效应。清溪村的党员可来此深度学习党史,为“党员学习角”补充素材;周边村社的党支部可组织集体借阅,开展主题学习;镇域内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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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1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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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1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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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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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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