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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2-27
政务公开
符合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以及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有大病保障病种,在106个病种范围内的,按照文件规定收付费标准执行,自负部分不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在106个病种范围内的,继续按照原有保障政策执行。我市还建立了按病种...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11
政务公开
符合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以及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有大病保障病种,在106个病种范围内的,按照文件规定收付费标准执行,自负部分不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在106个病种范围内的,继续按照原有保障政策执行。我市还建立了按病种...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11
乡镇部门
截至3月底,全乡完成了全年的收费任务。韶山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人表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韶山乡将继续探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举措,积极创新方法,不断提升乡域环境整体水平。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11
新闻出版版权
1.市长信箱2.市长热线:123453.“扫黄打非”线索举报电话:55684863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乡镇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谁排污谁付费、谁受益谁负担”和有偿服务等原则,向产生农村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以及农村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专门用于公共区域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和方式等,由村民委员会与产生农村生活垃圾的单位、农村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协商约定。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08
新闻出版版权
1.市长信箱2.市长热线:123453.“扫黄打非”线索举报电话:55684863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公益事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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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名称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港澳办公室、市统计局)实施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第三十九条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经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行政首长决定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政府全体会议讨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7
韶山新闻网讯(记者王无冕黄亮)近日,韶山乡率先在全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付费制”,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前,记者在韶山乡湘韶村看到,村民组长杨祥和村干部一道,逐一上村民家收取卫生费。按照该村标准,每户人数三人以上每年收取120元,三人或以下每年收取100元,每户还发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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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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