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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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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15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02
  • 商家也证实市民充值与消情况属实,与市民投诉情况一致。根据上述事实,市场监管局作人员多次与商家耐心沟通,双方最终同意在扣除相关用后退。徐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市民在进预付式消时要量力而、保持理性,缴后要保管好发票、付记录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问题及时进维权。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12
  • 类别其他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危险化学品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九十条对发生交通事故负有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危险化学品路运输企业,由公安机关责令消除安隐患,未消除安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上行驶。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0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8
  • 事项名称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依据《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一)破坏...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