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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7条: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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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韶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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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30
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法规库网址或链接;典型案例库网址或链接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9
韶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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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9
行政许可
类别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32号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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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公共法律服务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6
韶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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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6
重大建设项目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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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1
韶山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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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1
其他行政权力
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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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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