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7105个

  • 韶山市人社局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4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构及地点、咨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04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商务粮食局实施依《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七条:“粮食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加。”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7
  • 驾驶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型驾驶动车;驾驶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动车驾驶证。公安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动车驾驶证。2.《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动车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7
  • 驾驶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动车驾驶证。公安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动车驾驶证。2.《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动车驾驶补领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动车驾驶证。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