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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有违法所得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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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6
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新闻出版总署吊销其复制经营许可证:(一)复制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验证复制委托书及其他法定文书的;(二)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只读类光盘和磁带磁盘的;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其他行政权力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审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在校学生等实行门票优惠。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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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6
韶山市卫生健康局
●服务流程:申请人持身份证(代理人持身份证和委托证明)到所住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其审核,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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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5
卫生健康
●服务流程:申请人持身份证(代理人持身份证和委托证明)到所住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其审核,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5
其他行政权力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湘政发[1998]23号第3条:继续推进公有住房改革,逐步放开住房交易市场第14点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的出售,现有可出售公有住房须留部分作为廉租住房,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余部分以成本价出售。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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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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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公安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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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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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4
政务公开
公示表.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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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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