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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24
  • 公示表.xl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08
  • 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第二十七条第一“违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混淆使用认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游客远道而来,更要以服务赢得口碑啊!”在执法员耐的教育下,商家诚恳道歉并退还了定金。游客到退后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韶山执法有速度,更有温度!”这起案例,只是韶山市场监管日常作的缩影。每一电话、每一声诉求,我们都视为沉甸甸的任与责任。“五一”假期虽已落幕,但韶山“市监蓝”的...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21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3
  • 市农局局长杨锡平表示,农资是农生产的基础,市农局始终高度重视农资质量监管作,一方面,扎开展农资打假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的坑农害农行为,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支持有诚的农资企开展连锁经营和直营配送,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1-03-22
  •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八条第二的规定,认证机构向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区域或者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出具认证书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有违法所得的,没违法所得。”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
  • 事项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权利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30
  • 事项称行政处罚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施依据《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1号)第三十二条“认证培训机构涂改、出租、出借批准书或者以分包本机构认证培训务、委托招生等形式非法转让认证培训务的,责令...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