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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1号)第三十二条“认证培训机构涂改、出租、出借批准证书或者以分包本机构认证培训业务、委托招生等形式非法转让认证培训业务的,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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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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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4
政务公开
公示表.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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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8
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总局令第63号)第十二条“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不得利用服务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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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车站严格落实进站量体温、旅客实名制购票和信息登记制度,所有旅客在体温检测正常的前提下,必须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后凭车票上车。此外,车站还安排专人专岗对每辆进出站的客车进行消毒,对不接受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旅客一律禁止入站乘车。全面恢复客运线路后,韶山汽车站制定了应急预案,严格实行站内上下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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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3
公示期从2019年12月3日-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实名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731-55682224附:2019年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韶山市2019年水稻专业化育秧面积.xlsx韶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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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3
公益事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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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第八条第二款“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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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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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3月12日期间韶山市农业局在网上公示了《韶山市2017年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专业化合作组织种植情况》,由于工作疏忽,发现其中当事人欧强的“慧强家庭农场”名称刊登不准确,现予以更正为:韶山慧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特此公示韶山市农业局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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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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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3月12日期间韶山市农业局在网上公示了《韶山市2017年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专业化合作组织种植情况》,由于工作疏忽,发现其中当事人欧强的“慧强家庭农场”名称刊登不准确,现予以更正为:韶山慧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特此公示韶山市农业局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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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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