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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韶山市常住人口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据的信件
2024-05-28
重大建设项目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1
韶山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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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1
事项名称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农业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备注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28
行政处罚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环境保护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转让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没收转让者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下罚款。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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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9
服务信息
(新工商用户除外。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线上报装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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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7
关于对2019年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的公示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的《2019年全省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和韶山市《2019年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为稳定我市粮食生产发展,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快绿色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我市拟对全市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进行一定的补助。现将全市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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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3
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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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0
公益事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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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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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0
类别行政处罚实施主体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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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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