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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项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适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主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 事项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权利是否适简易程序结果送达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自由裁量标准;主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韶山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20
  • 湘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0
  • 湘潭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20
  • 湘潭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20
  •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30
  • 类别行政处罚施主韶山市公安局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行政确认
    类别行政确认施主韶山市公安局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居民身份证。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30
  • 户籍管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口登记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申请领居民身份证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