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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8-01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截至8月底,全市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新纳入低保对象2366人、特困人员692人,实施临时救助7861人次。在做实做足政府救助的同时,湘潭市还全面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的质感和成色。湘潭市慈善总会募集款物726万元,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易地搬迁“慈善+社工”服务项目。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22
区县动态
这一改变,使全县兜底养老服务实现了县级统筹,走上了“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的发展道路,过去按属地收住也随之改为视个人情况收住,体制不顺、服务不专、保障不力等一系列问题迎刃而解。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01
社会保障卡
社保关系转移后社会保障卡使用发布时间:monjun0911:25:31cst2014转移到湖南省内其他地区,参保人携社会保障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转移业务后,仍可继续使用原社会保障卡。转移至湖南省外,则原社会保障卡暂不可继续使用。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9-26
社会保险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0
社会保险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0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950元/月提高至1100元/月,原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50%的标准保障。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135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目前,岳塘区城乡低保对象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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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5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湘潭市启动“证照分离”改革以来,坚持标准先行、信用兜底,全链条打造“容缺可受理、承诺即办结”的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极简审批,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获得感明显提升,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增幅进入全省前三。——“标准先行”定制“告知承诺”,依法改革有章可循湘潭市按照“市级统筹、市县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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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4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20
社会保险
中断缴费可补缴缴费档次可提高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可以补缴保费和提高已缴费年限缴费标准,每年的累计缴费最高可提至3000元/年。愿意提档和补缴的参保人,请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户籍所在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或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困难群体有代缴符合城居保参保缴费条件的困难群体,政府为其...
湘潭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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