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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保障性住房报名及已保障对象年审已于4月1日正式开始。请已享受保障的对象及时到县产局二楼6号窗口及时进行年审。需要申报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的请看到通知后到产局二楼咨询并领取保障性住房告知书。芷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13
  • [2015]3号芷江侗族自治县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准入标准及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05
  • [2015]3号芷江侗族自治县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准入标准及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05
  • [2015]3号芷江侗族自治县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准入标准及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11
  • [2015]3号芷江侗族自治县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准入标准及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05
  • 逾期不退回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三条无正当理由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拒不腾退的,屋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保障性住房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2
  • 本次审计采取交叉审计的办法进行,对我县审计工作于1月23日正式开展,预计今年3月底结束。本次审计范围是2014年城镇保障安居工程(包括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审计的对象涉及各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住房...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4-15
  • 按照常年接受报名、分期分批走访调查的要求,经县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2015年10月20日以后申报的对象列入明年的走访调查范围,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对象尽快申报。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站2015年9月30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30
  • 四是完善营运机制,确保障有力。住房“养老金”制度,从租金收入中提取10%和配的经营住房的租金收入作为保障性住房维修资金;加大保障小区建设经营的力度,为后续管理储备资金来源;当前租金收入能够基本保障性住房的正常运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27
  • 芷江住房保障站2015年7月27日.......................................................................................................保障处理意见单:因原居于。其住房保障由其续租。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