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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如发现在逃人员有关情况,请及时联系办案民警或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个或单位给予奖励1万元-3万元(悬赏金额均以民币计)。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在逃...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 身份证办理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1
  • 身份证办理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1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4、制作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件: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24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4、制作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件: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9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4、制作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件: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9
  •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由申请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服务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批签发: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4、制作件:将制信息上传至制。5、发件: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收缴旧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9
  • 三、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四、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五、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5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1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