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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执法事项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关签发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表》之日起六十日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正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
    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2
  • 行政执法依据
    公安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申领登表》之日起六十日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正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   第十二条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
    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 户籍管理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12-30
  • 衡龙桥镇居民身份证管理办理地点:衡龙桥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户政服务窗口,联系电话:4646110
    赫山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31
  • 赫山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27
  •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18
  • 资阳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9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31
  • 构向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并在规定的时限将全部申请材料、初步审意见和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审批签发构。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核4个工作日审批构收到受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意见后,应当将申请人资料数据与申请材料进行审...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5
  • 沅江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