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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查后,决定对被告人实行逮捕并网上追逃。2022年5至6月,被告人王某某和贺某某分别于河南省信阳市牛山镇和安化县古楼乡落网。法官说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承担了刑事责任...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2-07-25
桃江县局
今年元月,该局将案件移送至桃江县公安局。接到该案后,办案民警多次电话联系涉案嫌疑人周某春,耐心宣讲法律政策,规劝他投案自首,尽快想办法筹集资金发放给员工,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但周某春总是以各种理由糖塞办案民警。6月22日,潜逃两个多月的周某春在贵州省凯里市被当地警方抓获。
益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9-05
部门动态
但周某春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办案民警。6月22日,桃江警方将周某春列入网上在逃人员。8月26日,潜逃两个多月的周某春在贵州省凯里市被当地警方抓获。8月28日,桃江警方从贵州将其带回。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周某春对所拖欠员工工资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希望大家不要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以我为戒。”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31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1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张*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处罚/强制
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9月18日12时09分至12时59分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涉嫌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人承认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7
处罚/强制
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10月3日14时45分至15时25分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涉嫌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人承认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6
处罚/强制
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9月23日17时43分至18时30分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涉嫌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人承认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处罚/强制
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4号)、《不起诉决定书》(益桃检刑不诉〔2023〕208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2
处罚/强制
查阅原案卷《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卜*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案件编号:ahn0922s042002023020001)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于2023年2月1日在桃江县桃花江镇半边山地段资江河段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3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李世才非法捕捞水产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益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