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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使用进行捕捞一案,经本依法调,现明:当事的违法行为桃江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处,桃江县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由桃江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2024年4月,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桃江县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1号),交由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犯...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 报经本负责批准后,对当事予以立案调。执法员将当事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9月18日12时09分至12时59分执法员详细问了当事涉嫌使用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承认使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当事使用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7
  • 报经本负责批准后,对当事予以立案调。执法员将当事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10月3日14时45分至15时25分执法员详细问了当事涉嫌使用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承认使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当事使用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6
  • 报经本负责批准后,对当事予以立案调。执法员将当事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9月23日17时43分至18时30分执法员详细问了当事涉嫌使用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承认使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当事使用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 一分钟教你查询手机里的办税日历+地图,办税不迟到、不迷路!以后办税更方便!
    安化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5
  • 证明当事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关联性,本予以采纳。本认为:当事使用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的渔”的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2
  • 证明当事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关联性,本予以采纳。本认为:当事使用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的渔”的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 证明当事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关联性,本予以采纳。本认为:当事使用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的渔”的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 证明当事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员核对,真实、合法关联性,本予以采纳。本认为:当事使用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的渔”的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 当事使用的渔进行捕捞一案,经本依法调,现明:当事的违法行为桃江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处,桃江县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由桃江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桃江县森林公安局《移送案通知书(桃森公(刑)移字[2022]0007号)》,交由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办...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