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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要坚持把培育壮大农产品深加工作为主攻方向,立足资源优势,进一步强龙头、补链条、树品牌,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要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产业规模,牢固树立品牌强农意识,逐步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助力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4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块,加强播种调度,抓紧抓实抓细早稻生产各项措施,做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确保高质量完成早稻种植任务。要保障农民种粮效益。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主动靠前提供农技服务指导,加强田间管理措施,积极应对病虫害防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3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块,加强播种调度,抓紧抓实抓细早稻生产各项措施,做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确保高质量完成早稻种植任务。要保障农民种粮效益。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主动靠前提供农技服务指导,加强田间管理措施,积极应对病虫害防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责任编辑:邹宜蕊)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3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之规定,应认定为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九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未依照本法规定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变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1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之规定,应认定为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九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未依照本法规定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变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1
行政执法执罚公开专栏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4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汉寿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燃气软管等重点产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把燃气具产品“安全关”,拧紧千家万户“安全阀”。此次检查,以五金店、农贸市场、家用电器销售门店、商超为重点检查对象...
汉寿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26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汉寿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燃气软管等重点产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把燃气具产品“安全关”,拧紧千家万户“安全阀”。检查行动检查行动此次检查,以五金店、农贸市场、家用电器销售门店、商...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26
一是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农产品的自律检测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抽检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供了专业的指导,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标准生产,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控制质量风险。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13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将精准筛选绿色蔬菜、生态禽蛋等产品,保障食材四季稳定供应,全力搭建一条从田间地头直通都市餐桌的直采供应链。青子衿餐饮实业有限公司表示,将积极助力汉寿县乡村振兴,优先采购脱贫农户种植、养殖的农产品,实现产业帮扶与公益回馈良性循环。
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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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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