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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出入...
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1-09
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2018年2月12日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便利航空器及其载运人员出境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
岳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7-10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临湘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8-23
回应关切
答:(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华容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05
回应关切
答:(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岳阳市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1-05
回应关切
答:(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岳阳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4-01-05
回应关切
答:(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05
回应关切
答:(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岳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4-01-05
回应关切
答:(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4-01-05
回应关切
答:(1)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2)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3)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岳阳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14-01-05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