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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工作要求1、两客一危...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11-04
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工作要求1、两客一危...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11-03
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工作要求1、两客一危...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11-04
社会新闻
接到市民的电话后,交警紧急赶往疏导交通。直至记者离开之时,车辆已能缓缓移动,向前行驶。最近几天106国道仍将有多处路段施工,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尽量避开行车高峰,或者绕道而行,避免堵车现象的发生。
平江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2-08-20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12-31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12-31
湘阴快讯
9月13日15时30分,一辆湘a牌照的蓝色小轿车在行驶至芙蓉北路金龙镇路段时,车内一名小男孩将身体探出驾驶室天窗,做出十分危险的动作,且该车车速非常快,这一幕被热心的市民拍下并传给县交警大队的民警,办案民警在对视频进行核实后,9月16日,县交警大队依法传唤了该车驾驶人吴某,对其涉嫌违法情况进行调查。
湘阴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9-23
法规文件及解读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
市公路建养中心
发布时间:2010-07-28
政策文件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
汨罗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1-01
政策法规及解读
基于以上几方面考虑,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多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需求以及上位法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分别是总则、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原2号令相比...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6-09-08
岳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