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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认真落实社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据省人社厅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减征企业养老保险费9.31亿元,其中落实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减征7.76亿元,落实养老保险率过渡试点政策减征1.55亿元。据介绍,湖南省从2016年5月1日起,即实施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
    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09
  •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失业保险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率由1.3%降至1%,个人率由0.7%降至0.5%。此次是阶段性降低缴比例,期满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比例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湖南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
    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04
  • 双清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16
  • 第五条参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年限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参人员累计缴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
    双清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26
  • 双清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0
  • 今年以来,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互联网+居”,截至8月底,全省已有69个县市区开通了手机“智慧人社-支付宝缴”服务,19个县市区开通了手机“智慧人社-银联缴”服务,全省累计7万余人次使用手机缴便捷服务。今年3月,省城乡居中心联合省人社厅统计信息中心与金融服务机构、...
    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12
  • 双清区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0
  • 其中,2008年12月31日前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的未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其缴年限仍未满15年的,可按月延续缴至满15年,自缴满15年之下月起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04-20
  • 2013年以来,实行养老保险率过渡试点企业已提高单位缴率比例的,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从本通知公布后的下一缴年度起,单位缴比例调整为按0.5%逐年增长。因实行率过渡试点减少的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14
  • 由于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6年初发布,相应的2016年度缴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2016年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省人社厅就2016年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待遇核定计发相关问题作出规定。根据《通...
    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