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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如下:一、被撤销许可证的经营户共计21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其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经营者应立即停止一切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将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本机关,现有烟花爆竹由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司回收。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使用已被撤销的许可证从事烟...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6-09
  • 政策文件及通知
    自本公告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34-2866688。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5月18日...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19
  •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除《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务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外,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补充录用: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被中央机关、外省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已经示的。2.参加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务员集中面试后,在任一环节主动放弃的。3.参加湖南省2026...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15
  • 2026年05月27日社会组织变更登记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将我市民办非企业法人代表变更事宜示如下:序号批准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12026-05-2752430482mjj58752x2常宁市颐年堂老年寓法定代表...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28
  • 关于发布2026年常宁市主推技术的通知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19
  • 王友成因保管不善,将(2005)政土用字第2064号《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批准书》遗失,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常宁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以原登记档案复印件予以办理手续。特此声明!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6-01
  • 联系电话:17607345666联系地址:常宁市青阳北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6-04
  • 公告如下:一、被撤销许可证的经营户共计4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其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经营者应立即停止一切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将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本机关,现有烟花爆竹由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司回收。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使用已被撤销的许可证从事烟花...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27
  • 公告如下:一、被撤销许可证的经营户共计7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其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经营者应立即停止一切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将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本机关,现有烟花爆竹由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司回收。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使用已被撤销的许可证从事烟花...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6-02
  • 公告如下:一、被撤销许可证的经营户共计40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其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经营者应立即停止一切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将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本机关,现有烟花爆竹由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司回收。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使用已被撤销的许可证从事烟...
    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