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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根据最新印发的《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实施细则》(长人社发[2019]5号)规定,只要是园区(基地)内的正常参保企业,都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此后每年度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增加1%,直到过渡至全省...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1-28
工作动态
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分账管理,基础养老金不能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为确保基金安全,提高统筹层次,我省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省级集中管理方式,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五是个人账户政策。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09-11-20
内设机构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政策。负责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审核,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要抓紧制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各试点县区要抓紧制定本县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基金筹集、缴费办法、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等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对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各试点地区作有关规定和需要具体化的问题提出具体意...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09-11-20
答:1.养老保险跨省转入的条件是:在外省的养老保险要停保且不欠费;在长沙的养老保险要参保且缴费已到账。2.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一个就可以):①在湖南省首次参保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②我省户籍人员回省内就业参保的;③经县级以上单位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9-1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行为中国覆盖面最大的两大养老保险制度,于2015年7月1日在全国启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重点解决了养老保险跨地区、跨制度的转移接续问题。城职与城居养老互转接续问答,回答了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互转接续中很多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1、两类群体需办理...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0-19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据悉,满足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扶养比在2%以下、职工参保率和缴费率在90%以上这三个条件,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后,均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用工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2%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20%;用工规模在500人以...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04-08
人社网课视频
针对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变化?被征地农民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如何领取养老保险补贴补助?本期视频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宣讲视频如下。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回应关切
答: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办理。1、线上渠道: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实名制注册并登录——首页点击“社保服务”模块——选择“灵活就业参保”(所属区域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填选)——申请参保。2、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到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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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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